分清“公私”不混账


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李鹏飞)近读《后汉书》“巴祗不燃官烛”颇有感。文载“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巴祗为东汉廉吏,他为政清廉,品格端方,把公家与私人的界限分得十分清楚。晚上若有私客来访,他宁愿与客人在黑暗中交谈,也不点公家一支蜡烛。
在巴祗看来,官烛虽小,但它代表着公物和公事,与私人之事有着分明界限。私客来访燃官烛是断不可取的,因为这会“燃”掉公私界限,“燃”掉为官品质。
一个公私不分的人,很容易走上贪腐的道路。从新中国之初被处决的刘青山、张子善,到如今一批批“老虎”“苍蝇”被打,贪官沦为阶下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私欲膨胀,自甘堕落,分不清“公与私”,最终走上不归路。
“公”是由无数个“私”组成的,“私”背负着“公”的责任。腐败分子为了私利,忘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私款与公款分不清,私账与公账分不清,私事与公事分不清,私德与公德分不清,本质上就是个“混账东西”。既然是东西,就不是人;既然想做人,就要分清公与私,就要树立好“公德”与“私德”。
构筑人格大厦的基石是道德。道德分“公德”和“私德”。私德不修就会妨害公德。妨碍公德的事,决不能做,已经做了,要立刻停止。私德是公德的根本,修私德最重要的是“廉洁”,一切坏心术、坏行为,都由不廉洁而起。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关键是要加强个人的私德修养。
诚然,不作“混账东西”,就应该时常扪心自问“公私是否分明?德行有否进步?”
 
《中国石油和化工》杂志社有限公司 - 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