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刷脸进小区常态化和法治化

 

  郭喜林

  据人民网强国论坛2020年4月14日报道,有媒体报道称,近日江苏常州多个社区的居民被强制要求安装“人脸识别”微信小程序,而且必须上传人脸照片,录入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但登录相关页面后发现,相关微信小程序由一家民营企业开发,里面充斥大量广告。相关小区居民收到的《告全体业主书》还说明,如到期后业主不录入个人信息,将无法刷脸打开门禁系统,也就无法顺利进入小区。

  刷脸进小区不仅是短期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有效措施,而且是小区平安建设和疫情防控的永恒主题。只有树立长期居安思危的安全观,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才能把每个城市居民小区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平安幸福小区。

  但是,刷脸进小区的软件开发应当由国家住建部和公安部委托科研部门开发出全国通用的刷脸软件,而不应当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委托民营企业开发刷脸软件。只有彻底摈弃刷脸软件中的商业盈利行为,才能避免刷脸软件被商家植入大量商业广告和病毒,才不会让刷脸软件经常出现故障,才能让刷脸进小区软件成为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抓手;只有让住建部和公安部共同委托科研部门开发全国通用的刷脸进小区软剑,才能把平安小区建设深入人心,才能用大数据监督管理有效降低城市小区的违法犯罪率,才能让刷脸进小区变得更有意义,才能使小区居民和外来客人的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保护。

  也就是说,刷脸进小区不能让物业管理公司和软件开发者形成长期的商业利益合作关系,刷脸进小区软件必须是专职功能,只为小区的疫情防控和平安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不承担商业创收功能。而且,每个小区的刷脸软件数据库必须和公安机关的电子监控数据库实施联网。只有这样,刷脸进小区才能真正发挥疫情防控和构建小区平安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功能,才能让每个居民小区每一位居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依法保护。

  也就是说,刷脸进小区既不能搞形式主义,又不能犯官僚主义错误,各级住建部门和公安机关必须成为刷脸进小区的监督管理者,绝不能让每个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各行其是,随便委托民营开发公司开发具有商业利益的刷脸软件。只有把刷脸进小区提高到依法行政的高度去认识,才能把刷脸进小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只有在住建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下,刷脸进小区才能合法化和法治化,才能让刷脸进小区常态化,而绝不是疫情防控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疫情防控和小区平安建设与城市智慧化建设齐头并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可以让刷脸进小区承担起依法对饲养宠物实施依法监管,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各种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长期有效的依法监管。

  由此可见,刷脸进小区不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值得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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